第七十五章轻徭薄赋

2024-04-11 作者: 飞天缆车
第七十五章轻徭薄赋    且不说,万历、天启、崇祯三朝,加征三饷,尤其是辽饷,贯穿三朝,成了惯例。
  
      而辽饷有多少?最多时不过九厘。
  
      一两等于十钱,一钱等于十分,一分等于十厘。
  
      换句话说,一两白银等于一千厘。
  
      明朝涉及最大的辽饷,其实不过是每亩多加了九文钱罢了,换成粮食不过数斤。
  
      但要知道,张居正时期的一条鞭法,早已将所有的赋役完全合并在一起,全国农夫也就只有一种税。
  
      而辽饷的征派,是朝廷自己打自己脸,失信于民,自然而然一开始就歪了。
  
      征税而不反腐,则让加派沦为贪官所用,百姓被鱼肉,再加上天灾人祸,造反也就不稀奇了。
  
      幕府时代则塑定了新规,土地的上中下之分,不再是按地亩来划土地的肥劣,而是按照省来划定。
  
      迁都北京后,户部塑造新规,将天下省份定为三等。
  
      一等每亩纳钱三分,二等两分,三等一分。
  
      第三等每亩只纳十文钱。
  
      以湖广二省、江南三省、广东、浙江、山东、河南、河北、四川等十一省为腹心省份,平原较多,故为第一等,纳银三分(三十文)。
  
      二等为中等之地,如福建、山西、陕西、顺天府寥寥数地,纳银两分。
  
      而第三等为贫瘠之省,则是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甘肃、绥远五省,朝廷最大的希望就是他们能自给自足。
  
      纳银一分,十文钱,看上去也是个大负担。
  
      相较于洪武时期的三十税一,已经算是数倍了。
  
      虽然说不计土地肥瘦,只按照接身份来征税,有些太冷血,但考虑到此时的行政效率,程序越复杂,越容易给人钻空子。
  
      傻瓜式的方法最合适不过。
  
      除了税率外,与前朝最大不同在于,绍武朝廷彻底甩开了祖制。
  
      没有了祖制的包袱,就能甩开膀子对于所有土地进行征税。
  
      没错,朱元璋心疼百姓赋税重,所以规定全国赋税额度不变,每年只征三千万左右。
  
      例如,某府规定赋税一百万石,当时有十万人承担,而过了两百多年后,人口土地增加数倍,赋税平摊下反而更低了。
  
      而这就形成了财政危机,时境过迁,面对的状况不同,开支自然就不同。
  
      而如今,在幕府然后行使在江南,再扩充到北方后,朝廷不再管什么祖制,对于所有的土地进行征税。
  
      如此一来,就和历史上的满清一样,赋税大增。
  
      保守估计,如果南北同时缴税,朝廷光是田赋,就能征收三千万块银圆。
  
      加上商税,突破四千万只是等闲。
  
      这还是免除三饷的结果。
  
      “丁赋合一后,又修养生息了三载,即使亩征三分,百姓也能承受住。”
  
      赵舒轻声说出了一个不怎么合乎规矩的话,但却是实情。
  
      “只消整顿官场,这等赋税,便不足为患。”
  
      “朝廷正在征战,不宜出乱,过一阵再说吧。”
  
      皇帝微微摇头,露出无奈之色。
  
      攘外必先安内,国内此时不能乱,有贪官在位,总比什么都没有强。
  
      远处,烈日当头下,数不清的民夫推攘着车马,艰难地向前行进,更是有许多独轮车,板车,也在队伍中占据极大的比例。
  
      相较于牲畜,青壮是最廉价的。
  
      “歇息,准备吃饭——”
  
      饭点一到,民夫们就坐在路边的树荫下,接受着分发的吃食。
  
      四个拳头大小的粗粮馒头,一大碗稀粥就咸菜,含有盐的凉茶,也一桶桶的摆上,随意饮用。
  
      至于那些牲畜,吃着掺和着豆子,豆渣的草料,哼哧不止,盐水畅饮,让人羡慕坏了。
  
      一刻钟的时间,所有的东西都进了肚子,勉强饱餐一顿的民夫们,意犹未尽地进行开始了劳碌行途。
  
      “陛下,从北京至天津,虽然有河流通畅,但如今天干物燥,水运不足,人力还是占据多数。”
  
      “一石粮从北京抵达天津,路上也得耗费半石的成本。”
  
      “三十万民夫、牲畜,一月所食约七十万石,损耗什么的也没算上……”
  
      对于钱财损耗,赵舒可谓是张口就来,他对于此,已然是背的滚瓜烂熟。
  
      “花钱如流水呀。”皇帝叹道:“若非徭役,而是纯雇佣,那得是多少钱财?”
  
      感慨一句后,朱谊汐就闭口不言。
  
      对于普通百姓们来说,赋税和徭役,是一生中逃不过的门槛。
  
      如果是苛捐杂税,卖田卖地,卖儿卖女,总能将就着坚持几年。
  
      而如果是徭役,那几乎眨眼间就破了家门。
  
      徭役之苦,甚于重税。
  
      最明显的例子,就是秦、隋二朝,大规模的徭役,每征调一个青壮,就是破了一家门户。
  
      秦朝巅峰时期,人口三千万左右,阿房宫、陵墓,就征发七十万人,筑长城、开灵渠、修驰道、戍边塞等兵役徭役加一起,全国同时有三百万青壮离开了家乡服役。
  
      扣除老弱病残,服役人数占据青年劳动力五成,生产力破坏,赋税沉重,怎能不造反?
  
      而如果仅仅是征税,如明朝这般,万历至崇祯,总算能多坚持几十年。
  
      “徭役之害,更甚至杂税——”
  
      呢喃了一句,朱谊汐就止住了口,然后骑上马,离开了此地。
  
      他到底是心怀不忍,索性就眼不见为净吧!
  
      由于是战争期间,为更好的面对复杂的战况,皇帝回到了北京城。
  
      内阁贯彻落实皇帝的爱民之心,对于徭役进行了明确规定:
  
      凡地方徭役,须用于农闲时分,县征发劳作最多为二十天,且须管饭食,不得逾越县境。
  
      若是及府内,则减半之。
  
      除此之外,对于征发徭役的标准,也做出了详细规定。
  
      在年龄上,从十六岁提高到了二十,最高从六十,减至五十。
  
      另有三大不役,独子不役,身残不役,孤寡不役。
  
      若是不愿,也可以雇佣符合条件的青壮服役,但要缴纳代役钱。
  
      条件变得宽松,这肯定会使得服徭役的人数锐减。
  
      “轻徭薄赋,不外如是。”
  
      皇帝微微自得:“若是徭役不足,地方也可雇佣闲散用之,省得麻烦穷苦人。”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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