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三二章 来日方长

2024-05-21 作者: 故园三千里
第一三二章来日方长    那一天吃完饭后,回到出租房,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九点多。
  
      严鑫没有喝酒,只是喝了一点饮料,所以他没有醉。
  
      回到家后,陈力正在码字,严鑫说道:
  
      “你暂时休息一下吧, 电脑给我,我要写点东西。”
  
      陈力一愣:“又来灵感了?”
  
      “回答正确。”严鑫说道。
  
      其实也不是什么又来灵感了,事实上是,他又找到了一个剽窃的理由。
  
      陈力不知道啊。
  
      一听到说又来灵感了,顿时肃然起敬——这文艺逼就是不一样,灵感一阵一阵的, 像那啥一样, 说来就来。
  
      不敢怠慢,连忙的把键盘让给了严鑫, 生怕一个延迟耽误了严鑫的灵感,就成了文艺界的千古罪人。
  
      严鑫又登录了QQ空间,准备发表日志。
  
      标题:来日方长
  
      内容:
  
      “可有微弱烛光,
  
      引渡到过往,
  
      当时你的模样肆意流淌。
  
      我站在风中回望,
  
      只有荒凉,
  
      一个人等不到天亮。
  
      原来大梦一场,
  
      还以为开场,
  
      可下一秒温度不能同上。
  
      被吹到什么方向,
  
      尚且迷茫,
  
      两个人怎么说久长。
  
      我们不慌不忙,
  
      总以为来日方长,
  
      我们等待花开,
  
      却忘了世事无常。
  
      手心的滚烫,
  
      后来一点点变凉,
  
      那些忙,那些谎,我体谅。
  
      我们不慌不忙,
  
      总以为来日方长,
  
      我们憧憬瞻望,
  
      却难敌世事无常。
  
      眼底的光芒,
  
      后来一层层消亡,
  
      这时光,太会忘,我投降。”
  
      打完这些字后,想了想,又加了一段备注:
  
      ——今天听一个朋友说起自己的故事,突然有很多的感慨。我们总以为来日方长,所以肆意的抛洒着青春,总觉得大不了重头再来。待回头的时候才发现,青春已经逝去,人生一片荒芜。
  
      《来日方长》这首歌不是一首传唱度多高的歌,但是严鑫个人比较喜欢。
  
      看上去好像是在写逝去的感情,离开的爱人,但也可以理解为在写人生,在写梦想, 在悼念青春。
  
      上辈子最后一段时光,他经常听着这首歌,怀念从前,因此有着很深的感触。
  
      他现在才十九岁,没有什么好悼念的,贸然的抄这么一首歌出来,显得有些跟他的人生不符,甚至有一些无病呻吟的感觉。
  
      可是,在顾茹给他讲过自己的一些往事之后,写这个就有理由了——不是为自己而写的,而是听了顾茹的故事再写的。
  
      这首歌不属于那种很能打的歌,但是,以顾茹一个三十岁女人的身份唱出来,那就是人生自叙,还是能有感染力的。
  
      不会给她那一张专辑增色多少,但至少不会让那一张专辑掉档次。
  
      而且,和《时间都去哪儿了》还属于同样一个主题——关于时间的。
  
      严鑫听过顾茹唱歌,知道她的嗓音条件,驾驭这样的歌曲绰绰有余。
  
      写完之后,就退了出来。
  
      陈力这一次是看着他写这篇日志,看到这家伙两只手在键盘上摁,噼里啪啦,毫不犹豫的就摁出这么一篇日志来,心道:
  
      “这家伙还说他文笔不行!他就是懒!”
  
      虽然严鑫没有说发出来的这一篇日志是一首歌的歌词,但陈力就是一个写手,从那种文字中的韵律中能感受得到这是一首歌词。
  
      歌词里面有一些东西,他没有多深的体会,但也不能说是全无感触。
  
      每个人都在一天一天的长大着。
  
      二十岁的人,回首十八岁的时候,也一样的会有着时间流逝的感慨。
  
      也会有着一些遗憾。
  
      等严鑫退出QQ空间之后,他没有马上码字,而是问严鑫:
  
      “你不是边哼边写的吗?这次怎么不哼几声?”
  
      严鑫看了他一眼:“我嘴里没哼,心里已经哼了。”
  
      陈力瞳孔一缩:“难道阁下已经达到了嘴上无歌心中有歌的歌唱最高境界?”
  
      严鑫轻蔑的看了他一眼:“你错了,我现在的境界是——我即是哥,哥即是我!”
  
      陈力竖起了大拇指:“三金哥牛逼!”
  
      严鑫写完日志之后,回房间眯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去上班。
  
      而陈力在码字休息的时候,又进去他空间看了他发的这一篇日志,反反复复的看了几遍,越看越是佩服。
  
      这个舍友太不简单了!
  
      这是一条金光闪闪的大腿,一定要抱住!
  
      在他看来,严鑫这一条金光闪闪的大腿比那些穿着嗨丝的大腿诱惑力要大得多。
  
      只要抱住了这一条大腿,以后就不愁没有大把的穿着嗨丝的大腿抱。
  
      4月5号出了3月的稿费,订阅比上个月差了一些,可是加上打赏,收入比上个月还要高出那么一些。
  
      两个人的收入又创新高。
  
      陈力这个时候也存了一些钱,他想去考个驾照,然后再买一辆车。
  
      而且他的胃口很大,一上手就想买那种五六十万的名车。
  
      按照他的说法,那就是有面子。
  
      但是严鑫对他买车的计划不以为然,对他说道:“你买车还不如买房子呢,车只会越来越贬值,但房子会增值。”
  
      陈力犹豫了一下,道:“那就在这里买一套房子?”
  
      严鑫道:“这里的房子有啥可买的?只是一个镇,增值幅度有限,还不如去一线城市买一套房子,以后你就是大城市的人了,有了孩子,你孩子也是大城市的孩子,教育医疗什么的,起步都要比别人高,比这里不更好吗?”
  
      陈力一想也是。
  
      前些天还去羊城和鹏城看了一下房子,了解了一下价格。
  
      然后,有一些膨胀的心又萎缩了下来,觉得自己好特么穷,连套好一点的房子都买不起。
  
      ——他心目中的好房子,指的是那种实际建筑面积超过百平米的房子,还得在环境好的小区,最好旁边就有学校。
  
      他现在有几十万的存款,付首期倒是够了,可是网文作者还不被视为稳定的职业,弄房贷都麻烦。
  
      所以他还得攒钱,攒更多的钱。
  
      以前觉得自己能挣个几十上百万,这辈子就不用为钱担心了。
  
      等真的到了这么一天,才发现自己还是一个穷人。
  
      只靠着《斗破苍穹》这一本书带来的收入,他觉得满足不了他物质上的需求,起码还得写两三本这样的书。
  
      那还得靠严鑫。
  
      和严鑫搞好关系,获得他继续的支持,这对陈力来讲很重要。
  
      (本章完)
  
  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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